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文件标题、索引号、发文机关◆◆◆■、发文字号、主题词■★◆★★、主题分类、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件状态、效力说明■★■★■。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介绍、领导信息◆★◆■★◆、部门文件、财政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及相关规定◆■■■★◆、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法规文件、公示公告■■、规划信息、统计信息、政府采购◆◆■★、重大民生信息、招考录用、其他专项信息★★■★、部门项目■◆、医保之窗◆★◆■、政策问答■★■、政策动态、回应关切等栏目■◆■★★。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三亚市医疗保障局申请获得相关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陆“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选择部门——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条例》第2条规定的政府信息的,出具《非政府信息告知书》★■■◆◆★;
4)不属于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指南◆★◆■★。
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三亚市医疗保障局、三亚市图书馆★◆、三亚市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查阅政府信息。
,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举报。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三亚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1)属于可以公开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提供具体内容;不能同时提供的,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
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公共或发布。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出申请■■◆★: